Saturday, November 21, 2009

模糊 @.@

突然好想写blog...
不知要怎么开始,因为不知要从何说起... 好困惑!

到底他是不是喜欢我?到底是什么意思?为什么? @.@

请不要做一些会让我误会的事... 因为我会怕,怕我又产生那种很难磨灭的感觉... 好不容易我自以为已经没有的感觉,我不想再被燃烧起来,我不想再一次被伤害... 我好像听懂他曾经选择放弃我的理由,是因为他原先太寂寞,想要有人陪,想找个人聊聊天,所以我被选为只跟他聊天的对象... 但当他不再感到寂寞时,最后我也尝到了还没开始就已结束的滋味... 很难受,就好像被人撇在一旁... 之前我也努力过,我觉得我把自己弄得很不堪,很cheap,一直主动信息他,从朋友那里打听消息,看看他在做什么... 哪知有天被我发现他竟然忽视我的信息... 我终于知道他不再喜欢我,因为喜欢一个人应该会很注意对方的一举一动,什么时候给自己一个电话,一个问候,甚至一个简单的短讯...

基本上过了应该就让它过去... 可是他为什么一直就好像在暗示我什么... 是我太敏感,还是他真的有喜欢我?为什么另一个朋友会在我们两个面前说“相爱不一定要在一起”?啊!好blur!我会写这个感受出来,难道我介意?难道我对那个人还有着期待?我还期待吗?唉... 真烦!还是顺其自然吧!要来的终会来的!

2 comments:

我是橙子,Halo! said...

对呀..最讨厌这样的感觉了..暧昧好讨人厌。。 哈哈!
就好顺其自然吧~

babytopaz said...

我觉得没有“想爱不能在一起”的道理……
恋爱,应该让人觉得幸福^……管它是暧昧,暗恋甚至分手……
暧昧,一方会对另一方好,一方会接受另一方对他的好,这是一种幸福;
暗恋,一方会对另一方好,而对另一方好的一方,会觉得对另一方好是一种幸福;
分手,最后决定那个不是他或她的终生伴侣,不要再拖延大家的时间和青春,决定带着幸福的心情,去寻找可以陪伴他一生的幸福……

女生,绝对有权力有资格去享受被追求的滋味,在对方还没有表态以前,不需要向太多……除非,你觉得真的很想跟他在一起,也愿意做主动的那一个……

我觉得,还是那句,恋爱应该是甜蜜幸福的,不管是pre-恋爱,恋爱-ing,还是post-恋爱……反正幸福甜蜜就是了~如果您的困惑里面,找不到一丝丝的甜蜜,或许,他,根本就不是那个他~

祝福您幸福快乐~ ^^